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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徐州女教師絕筆信事件,涉事派出所副所長首次回應 [打印本頁]

作者: 丁霞    時間: 2019-8-6 02:00
標題: 徐州女教師絕筆信事件,涉事派出所副所長首次回應
我們全家實在沒有辦法了,一點辦法都沒有了。”

昨日,一篇名為《這封信發(fā)出時,我和丈夫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的文章在網(wǎng)絡流傳,引發(fā)廣泛關注。

上述舉報信作者稱,自己名為李秀娟,與丈夫均為徐州市豐縣周樓小學教師。其10歲的女兒嘉嘉在2018年3月被同學無意傷害,事件發(fā)生在豐縣實驗小學。2018年7月,其帶女兒去北京同仁醫(yī)院就醫(yī),被告知視力基本為0,無法治愈。其間,他們去國家信訪局上訪,后被豐縣一位趙姓官員攔住,勸其回家。

文章稱,今年3月,他們打算再次帶女兒北上求醫(yī)時,被當?shù)赜嘘P部門攔截,并以“尋釁滋事罪”拘留7天。此外,其在被帶走過程中,被東城派出所副所長羅某推搡、扇耳光。拘留期滿之后,長期被不明人士監(jiān)視。

絕筆信中所稱的涉事派出所副所長羅烈在講述情況。拍攝/隗延章

根據(jù)該文的描述,今年6月25日,豐縣教育局下發(fā)處分決定。決定書中稱,李秀娟身為公職人員,因尋釁滋事罪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七日,已構成其他嚴重違反紀律行為。根據(jù)《事業(yè)單位管理條例》,經(jīng)教育局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李秀娟記過處分。

文章最后稱,“我們全家實在沒有辦法了,一點辦法都沒有了。我也得了嚴重抑郁癥,如果我們再不被解救,我們真的不知道自己會做出什么,求求社會關注我們”。該文引發(fā)外界對作者可能輕生的猜測,因而迅速受到廣泛關注。

8月4日下午3時,《中國新聞周刊》撥通李秀娟在上述網(wǎng)文中公布的電話號碼,接聽者自稱是李秀娟的女兒。她表示,父母不在家,自己和2歲的弟弟在家。去年剛開學的時候,她在學校走廊中,有兩位同學打鬧,衣服上的拉鎖甩到其左眼眼部,如今左眼已失明。

至于父母是否曾被警方帶走,她只是表示,今年3月,其父母曾有一段時間不在家,自己被帶至姥姥家居住,父母的具體情況不清楚。而這兩年,自己多次被帶往北京就醫(yī),最近一次去北京就醫(yī)就在今年7月。

昨日下午,公開信發(fā)布不久,李秀娟夫婦在徐州市的云龍湖景區(qū)被找到,并前往派出所協(xié)助調查,至當日23時,李秀娟夫婦已從派出所離開,回到位于徐州市區(qū)的家中,這個居住地位于徐州泉山區(qū)鳳凰山康居家園,距離夫妻倆工作所在地的周樓村小學一百余公里。

此外,一份顯示日期為2019年8月1日的簽署了“豐教報字”的名為《關于李秀娟反映學生梁某某眼睛被甩傷問題要求重查信訪事項辦理情況的報告》的文件被披露。根據(jù)《南都即時》記者從豐縣教育局權威人士處獲悉,這份報告內容屬實,報告中顯示的簽發(fā)人員謝輝系豐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

報告顯示,經(jīng)調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學時,豐縣實驗小學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隊時,拿著校服打鬧,無意間用校服拉鎖碰到梁某某左眼,事發(fā)后班主任常某調查處理,未發(fā)現(xiàn)梁某某眼睛有異常癥狀,其后,梁某某正常上學。

約一個月后,李秀娟發(fā)現(xiàn)孩子左眼眼皮有個疙瘩,去豐縣人民醫(yī)院檢查,4月16日,梁某某在徐州市第一人民醫(yī)院門診做了眼瞼腫物切除術,就醫(yī)后李秀娟要求學校出面協(xié)調醫(yī)藥費問題。

報告稱,豐縣實驗小學于2018年4月至12月10多次協(xié)調此事。因學生打鬧與梁某某視力下降的因果關系沒有得到確鑿證實且信訪人李秀娟提出36萬多元的高額賠償金,協(xié)調未果。協(xié)調期間,涉事學生家長、學校建議李秀娟通過司法途徑解決該問題,被后者拒絕。

該報告還披露了李秀娟在今年3月被以“尋釁滋事罪”拘留前的上訪情況:2018年4月至2019年1月,李秀娟多次到縣教育局和縣信訪辦反映問題。2019年9月28日,李秀娟到徐州市信訪局反映問題,多次通過網(wǎng)絡向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投訴。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李秀娟先后三次進京上訪。

李秀娟在上述絕筆公開信中寫道,自己和丈夫都是本本分分的老師,并且附上了一份他們同事全體老師簽名按手印的支持他們夫妻倆維權的聯(lián)名信。

根據(jù)教育局上述報告披露,李秀娟丈夫梁成振原為梁寨鎮(zhèn)周樓小學校長。其在李秀娟于今年3月被以“尋釁滋事罪”拘留之后,因“信訪穩(wěn)控不力”被停職。而李秀娟則因犯有“尋釁滋事罪”,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被給予記過處分。對于李秀娟所言自己被截訪一事,該報告中寫道,李秀娟于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三次越級進京上訪并登記,“教育局均安排專人接訪并耐心細致做好其思想疏導及勸返工作”。

報告顯示,豐縣有關部門最后一次調解發(fā)生于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其間,由信訪局局長張峰牽頭,教育局、實驗小學、梁寨中心校等領導參與協(xié)商,由于李秀娟提出為其丈夫恢復校長職務,以及撤銷對自己的記過處分,調解失敗。此外,經(jīng)教育局財審股、實驗小學會計共同審核之后,為李秀娟報銷其女就醫(yī)相關費用31135.87元。

根據(jù)報告所述,2019年7月31日,李秀娟最后一次前去國家信訪局上訪登記,國家信訪局出具《不予受理告知》,其中建議李秀娟尋求司法途徑。該《不予受理告知》出具四天之后,李秀娟的那封絕筆信在微信公眾號“徐州民聲”公之于眾,引爆輿論。

8月5日上午9時,《中國新聞周刊》來到涉事學校豐縣實驗小學,校長辦公室中無人,副校長辦公室工作人員稱,如想要采訪,需縣委宣傳部同意,豐縣教育局也以同樣的理由回應記者的采訪要求?!吨袊侣勚芸窊芡ㄘS縣實驗小學涉事年級年級組長電話,其對記者稱,此事件當初由年級主任和校領導直接協(xié)調,自己未參與,不了解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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